d级纳税人发票管理

更新时间: 2024.11.20 15:35 阅读:

(一)账簿、凭证管理

1.对账簿、凭证设置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2.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

备案制度: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 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关于账簿、凭证的保管 除另有规定者外,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二)发票管理

简化发票申领程序: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统一、规范的发票申领程序,并将发票申领程序公开。申领普通发票原则上取消实地核查,统一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 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三)税控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不能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 单选题】《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 ) 之日起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A.税务登记证件 B.发票领购簿 C.营业执照D.财务专用章【答案】A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3.数据电文。是指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如“网上申 报”。【注意】除上述方式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 方式。

【重点】税款征收原则(★)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2.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3.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 或摊派税款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者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 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6.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7.税款优先:(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 权和留置权的执行;(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征收有关规定的有( )。

A.税务机关减免税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承诺文书 B.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C.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 D.税务机关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答案】BCD【解析】税务机关作出的减免税审批决定,应当向纳税人送达减免税审批书面决定,但是这不是承诺 文书。

【重点】税款征收的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代征税款、邮寄纳税、其他方式。

【重点】税款征收制度(★★)

(一)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注意1】特殊困难的主要内容: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注意2】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2.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3.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4.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二)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三)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1.税额核定制度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包括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 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税收调整制度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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