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原发票遗失怎么办
1@红* 问:遗失发票怎么红冲?答:对于丢失的发票,开票单位无责任,受票单位可以到税务申请已认证证明,以开票单位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做账、抵扣,并另行说明不予抵扣理由,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然后,按照退货处
2024.11.08从事财会专业的朋友们,你们有过弄丢过发票原件的经历吗?你们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今天刚好在刷到一篇文章,就是讲发票丢失的问题,赶紧分享给大家,快点学起来吧!
发票丢失不用重新开具,联系销售方复印一下记账联入账即可;此非无票(发票丢失不等于没有发票;打个比方,驾驶证丢失不等于无证驾驶、银行卡丢失不等于存款丢失),若业务真实、符合扣除规定,不必纳税调增。以下依据可供参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购买方取得开票方有效证明后用记账联发票复印件入账,复印件上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规定,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第四条规定,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1@红* 问:遗失发票怎么红冲?答:对于丢失的发票,开票单位无责任,受票单位可以到税务申请已认证证明,以开票单位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做账、抵扣,并另行说明不予抵扣理由,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然后,按照退货处
2024.11.08有朋友向我们询问,丢失了一张40万元的发票怎么办?一般来说,是需要去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已报税证明的,然后在入账时,既要提供报税证明,也要提供加盖印章的底联复印件,这样才能正常入账并且抵扣票面上的增值税。
2024.11.07遇到发票丢失的情况,应该如何正确应对?又有哪些政策可以依据?方法一∶根据税务局政策提供复印件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仅
2024.11.07今天和大家一起来看下,丢失了发票我们该怎么处理?对于不同情况,有哪些处理方法?一、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
2024.11.08版权声明:以下内容由会计网原创首发,转载请务必留言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来源,违者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谢谢!1之前报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应收账款科目根据应收账款的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报了,怎么办呢?如果分别使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