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有效期

更新时间: 2024.11.19 15:57 阅读:

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并不是说发票跨年度不可以报销入账了,对于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的单位来说,跨年度报销入账的费用发票,虽然不能税前扣除,却可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做纳税调整。

对于财会人员在日常的付款中收到的发票时间比发票上填写的时间滞后很多,有的甚至跨年度的发票,可以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费用已作预提在当年入账,但当年未取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实务中在当年所得税预缴时可按账面发生额核算,但需要在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否则要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

第二种情况是当年取得了发票但未在当年入账,即是跨年入账。从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出发,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下年度费用中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再来看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当期费用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至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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