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08 02:30 阅读:

这个题目估计很少有人关心,即便是关心了好像意义也不大。农民只不过在身份上和工人有所区别,但是都属于公民,而依法纳税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这个道理上说,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和城市的工人一样纳税是天经地义的,这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当你静下心仔细想想后会觉得,人和人之间的差异还是挺大,在企事业单位的工人过了60岁就可以退休享受退休工资,随便都是几千块,在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呢,仅仅最多100块,这就是差别。

农民在年轻的时候,趁着有力气的时候去城市打工赚钱,一是为了养家糊口,二来是想等着老了以后有点积蓄,生活也好有所保障。可以说农民工的工资是没有持续保障,当你身体好能干的时候就有钱赚,而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但是城市的工人则不同,过了60岁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自然有几千元的退休工资作为保障,应该说没有后顾之忧。

改革开放30年了,我们国家的税务制度也一直处在改革的过程中,国家对农村的税务减免实际上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过去有农业税,现在好了种地不但不收取任何粮税,而且国家还给农民工补贴,这些都是国家税务在不断进步的地方,值得为我们的政府叫好。

只不过,对农村和农民工的支持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农民工合法收入上应该适当的减免,这部分减免的钱对农民工来说就多了一份保障的信心,国家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则,比如说平均收入多少之上或者之下的收取标准,尤其是对于收入很少的困难群体应该直接免除。

这个做法表面看起来违背税务制度,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在13亿国人中困难的群体范围并不小,尽量的减轻这部分人的经济负担对国家来说是有益的,你少收农民工的收入个人所得税,那么这部分多出来的钱对农民工的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 对其父母改善生活质量都应该是一种人文化的关怀。

现在的农村人都在叫“国家政策还是好”,知道他们说什么好吗,是说在过去上了60岁没有人给钱,现在每月还能有钱领,已经很知足和感谢国家,可见农民工是一个很善于满足的群体,农民的钱大多都花在了实实在在的消费上,农民手上有多余的钱对消费的支持力度要远远大于城市,所以尽量要减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所得税,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积极的一面存在。(微信里搜索公共号“春意萌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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