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 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09.20 20:01 阅读:

【单项选择题】中国居民王某2016年10月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外商投资企业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按照王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将应付王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证明。此外,王某利用业余时间在另一家企业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2000元,王某10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40 B.545 C.785 D.98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计税,但对于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缴派遣单位的,可以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兼职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3)王某10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10%)-3500]×20%-555=545(元),王某10月份兼职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王某10月份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45+240=785(元)。

李志远提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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