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更新时间: 2024.11.30 20:08 阅读:

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又开始啦!根据政策要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为了保证2023年能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建议大家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对2023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操作指南如下:

首先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无变动,直接确认即可

(1)如果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方法一:登录个税APP后点击首页上方的“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进入到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简介界面点击“去确认”;

方法二: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到填报界面。

(2)进入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点击“一键带入”,出现提示信息“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点击确定后,进行“一键确认”即可。

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

若待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修改,可以在待确认的界面直接点击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跳转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删除、修改”的界面,修改后则提示修改成功,然后点击“返回”再进行确认即可。

需要填报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有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需要打开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明细填写。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年度选择为2023年。

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七项内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今年3月新纳入范围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应用软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均已开放信息确认等相关功能,纳税人可以点击页面上的“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同时,点击“去查询”按钮可查看2023年度及往年度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今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目

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2022年相比最大的不同是,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今年3月新纳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目。家里有婴幼儿的父母,今年就需要提前进行填写及确认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建议大家还是及早申报符合条件的相关扣除,可以让你在明年1月起预缴个税时,就充分享受相应的扣除额度,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交甚至不用交个税。

当然如果12月份没有填报,明年选择一个时间填报,或者到2024年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再填报,也能享受相应的扣除,不过还是越早享受优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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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综合整理自央视新闻等,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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