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习一点税收知识—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08 09:32 阅读:
每天学习一点税收知识—个人所得税(图1)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每天学习一点税收知识—个人所得税(图2)

每天学习一点税收知识—个人所得税(图3)

个税新政策:

1.2022年3月,增加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加上2018年新修订的个税法设立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前为七项: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婴幼儿照护。

每天学习一点税收知识—个人所得税(图4)

①子女教育:每个子女1000元/月,父母可分摊;

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取得证书当年扣除;学历继续教育4800元/年,学历期间扣除;

大病医疗:自费15000元<标准<60000,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者择其一,800-1200元/月标准;

赡养老人:每个老人1000元/月,可平均可约定可指定

⑥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1000元/月,父母可分摊。

2.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1)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3)应提供下列资料:①纳税人身份证件;②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③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④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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