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办理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注意:3月1日-3月15日办理需要网上预约。3月16日-6月30日办理无需预约,可直接办理。预约办理可参考:20
2024.11.22【文章类型】:个税汇算清缴
【主题】:个税汇算清缴办理 责任划分
近日,很多会计收到税务局关于办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面对首次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个税汇算清缴”),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存在疑问。例如哪些人需要办理?应该由谁来办理?企业一定要帮员工办理吗?信息真实性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如果是员工自行申报又该如何操作呢?在这里小编带大家逐一进行分析。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首先要说明,不是每个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都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以下两种:
企业可根据以上条件并结合2019年度员工收入的情况进行筛选,确定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员工名单。
提醒:个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是针对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属于需要办理汇缴情形的。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二、谁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可以自行申报个税汇算清缴,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简单点说就是三种方法:自己办、单位办、找人办。
办理渠道有: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邮寄办理、办税服务厅(税局大厅)。
三、企业一定要帮纳税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四、企业帮助员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
(1)如果纳税人在多家企业申报过个税,需要导入所有企业的个税申报数据,进行申报。
(2)申报成功后,如果需要补税,通过企业三方进行缴款;如果需要退税,补充纳税人的Ⅰ类银行卡账户,申请退税。
(3)纳税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所有收入、扣除、优惠等信息,并进行书面确认。
(4)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单位代办,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
注意:
①Ⅰ类账户一般指常用的借记卡,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
②不管是纳税人个人办理,还是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纳税人个人都应当对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五、员工自行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企业如何做好相应提醒?
1.提醒员工哪些情况不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减少相应负担
注意: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2.提醒员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的资料以及留存时间
纳税人办理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除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
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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