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个税扣除规定

更新时间: 2024.11.22 14:58 阅读:

孝敬老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自从国家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后,赡养老人也成为了其中可用来抵扣个税的项目,应该还有人对其中细则不是很清楚,小编这就为大家进行一下答疑。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这个“分摊”也很有可选择性,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每月2000元的额度。但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即纳税人赡养的不是父母或祖父母,而是叔叔伯伯等,是否可以进行抵扣?答案是不可以的,除非叔叔伯伯等是纳税人的法定赡养人,如收养关系等。

有人可能有疑问,要是父母都年过六旬,是否可以按照双倍标准,也就是每月4000元来扣除?答案也是不行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抵扣,不是按赡养老人的人数来算的。

相信这么一说,大家对赡养老人可以抵扣个税的情况就比较清楚了,现在2023年度的个税专项抵扣确认已经开始了,各位欢粉记得下载个税App进行自行申报。纳税有我,强国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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