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通讯补贴是属于工资还是属于福利费?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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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到底高温补助扣缴个税吗?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徐范霁律师解答:
高温补助扣缴个税,高温补贴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应该和应付工资一起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用扣税的补贴有:
1、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2、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5、财政部规定的误餐费;6、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7、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8、生育津贴;9、军粮差价补贴、军人职业津贴、专业性补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徐范霁律师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英语等多学科的专业背景,并拥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等证书。高温补贴、通讯补贴是属于工资还是属于福利费?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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