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赔偿金个税

更新时间: 2024.09.20 13:14 阅读:

今天分享一则劳动仲裁案例。

小张2019年2月1日入职江苏某二手汽车销售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口头约定入职前3个月,每个月底薪3000,提成为10%,完成第一单业绩之后可以选择无底薪,提成按业绩50%起。收款当日结算提成。公司提供住宿,提供办公室,并且提供相对应的网络渠道以供小张获取客户。公司没有书面规则支付,无需考勤打卡, 入职首月小张就开单,因未到发薪日,老板提出可以直接无底薪提成50%.小张表示同意。此后小张一直按照无底薪拿工资,直到2021年9月1日,小张因和公司发生纠纷,自离。随后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的工资共计25万余元。

2021年9月底小张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并且提供3份证据

证据1:小张个税扣缴记录截图,代缴单位为该二手汽车销售公司,代缴名目为薪金所得。(证明目的存在劳动关系) 注:该缴税记录并非按照小张真实收入缴税,而且用人单位每月按照5000块去申报,用于抵扣成本。

证据2:小张和公司老板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共计24笔。(证明目的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

证据3:小张和公司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内容为小张问老板提成什么时候发放。(证明目的 公司拖欠工资)

小张提交给仲裁证据之后,仲裁委就询问小张是否愿意调解。小张觉得自己证据齐全,不同意调解。遂一直在等待公司答辩材料。 但是公司直到开庭前才当庭提交。实实在在给了小张一个措手不及。注:用人单位作为劳动纠纷案件中的被告,基本操作就是开庭当天出示证据,打证据突袭。让劳动者措手不及。

开庭时公司答辩 与小张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系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公司从未和小张约定过底薪,考勤等,只是做成一笔单子,双方按照约定分成。因不存在劳动关系,小张因劳动关系所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不应该得到支持,另小张所认为的拖欠工资实则是双方的合作分红,因没有达到结算条件,一直未与结算。即使达到结算条件,我方未结算,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小张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驳回小张全部诉讼请求。

针对小张提供的证据,公司要求小张提供个税截图原始载体(公司删除了缴税记录),小张打开个税app发现没有记录了。遂公司表示对小张提供的证据1三性不认可。

另公司向仲裁提供证据5份

证据1:老板与小张的所有转账记录,并且附带老板的收款记录。证明名目 公司与小张的每一笔钱都是老板收到客户支付的佣金,立刻马上就按照约定50%分成给小张。时间不固定,金额不固定。 双方并不是稳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定时或定期发放工资。双方的转账只是及时分成。

证据2:老板与小张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为关于佣金的具体算法,以及小张和老板给客户贴佣返现,以促成成交的聊天记录。证明目的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小张和老板本质是平等地位,双方互相协商。不存在上下级指挥管理。

证据3:老板与小张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为小张发微信给老板,让老板出面去接待客户,去谈客户,并且送客户回家。证明目的双方不存在管理,

证据4:老板与小张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为老板像小张讨要因开增值税发票所产生的增值税费用。证明目的。双方就是合作关系,否则怎么可能由员工承担企业的增值呢

证据5:小张与公司同行的聊天记录,内容为 小张向别的同行介绍客户,收取报酬。

证明目的双方系合作关系,小张可自行选择与谁合作,所赚取的钱可以由小张先收再进行分配。

面对这些证据的时候 , 小张针对性抗辩,1.确实是提成50%,公司收钱马上就给他发,因为首月就开单所以没给他发过底薪。2.每次贴佣返现都需要经过老板同意。自己并不能做主。3.因为有时候客户比较多,接待不过来所以会让同事老板帮忙。4.补税事实存在,但是一开始就约定好了。5.给同行介绍客户,自己先收钱再分给老板,这是经过老板同意的。是老板命令他去做的。

很可惜,小张离职后退出了工作群,并且删掉了老板微信。

庭审过程并没有唇枪舌剑,小张缺乏证明劳动关系的铁证。陷入了被动。小张对公司证据的抗辩也仅限于口头陈述,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

仲裁委最后裁决,江苏某公司不直接向小张支付工资,而是按照约定比例分成,小张取得报酬的数额与期限均不固定,双方不执行月工资以及最低保障工资制度,公司也不对小张进行考勤管理,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对于小张诉求不予支持。

在这件案件中,我相信小张说的都是事实,但是很可惜,小张所陈述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撑,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只能是事情,不会被认可。用人单位否定了劳动关系,因此产生的赔偿就得不到支持。

特别强调,面对劳动纠纷,最重要就是确定劳动关系,打劳动纠纷就和盖楼一样,确定劳动关系就是地基, 没有地基怎么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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