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

更新时间: 2024.11.20 03:58 阅读:

个人(自然人)与公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需要计算扣缴个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超过3倍以上部分的一次性补偿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张三为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发给张三离职补偿金2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6万元,张三应交的个税是:应纳税额=(200000-60000×3)×3%=600元,由公司代扣代缴,在发放当月申报交纳个税。注意: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无论公司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都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在自然人扣缴系统填写《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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