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算2012

更新时间: 2024.11.08 15:19 阅读:

单位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肯定要发放很多补贴,但是不是所有补贴都不用与员工的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单位在发放补贴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哪些要计税,哪些不用计税。下面虎虎就给大家总结了一下,具体哪些补贴是不用合并计算个税的。

个税计算2012(图1)

1、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或者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或者津贴,其实主要讲的就是国家给予特殊人才的经济补助,这些补助可以使国家的人才在自己的领域不断的深耕,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力量。

2、延长离退休高级专家的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国家对于高级专家还是很重视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延长退休人员的政策倾斜的也是很厉害的。

3、独生子女补贴以及托儿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独生子女的补贴也许还有所变化,自己这一代的独生子女已经很少了,另外在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这条规定的使用性也是值得商榷的。

4、特殊人员的生活补贴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特殊人员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国家富强了对于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在增加,现在我们这里的五保户也是能够老有所养的。有国才有家呀,国家经济实力还不能自保哪还有能力救济人民呀!

5、特殊人员的救济金

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国家放过的特殊人员的救济金要是再征税就真的不合适了。

6、相关人员的抚恤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虎虎提醒:其实光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些钱的用途,对于这些钱当然不同再进行交税了。

7、劳动人员的工伤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对于员工的工伤保险一定要重视,特别是对于高危企业来说,一定要按时足额缴纳不要有侥幸心理。

个税计算2012(图2)

8、员工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的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虎虎提醒:但是具体的标准在各地区是不一样的,在经济发达地区日常消费水平高当然员工差旅费津贴,但是这个金额一定要符合当地的标准。

9、员工误餐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一些单位存在着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的情况,对于这类企业奉劝一句以后不要这样做了,误餐补助不是你说是就是的,要切合实际才好。

10、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员工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虎虎提醒:在我看来,之所以允许扣除这部分金额,是因为包括公务用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务费用,这部分公务费用是和公司的正常经营密不可分的所以应由公司承担。

12、员工的生育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虎虎提醒:在现在放开二胎的情况下,生育津贴也是可以做一下相应的调整的。

个税计算2012(图3)

13、符合标准的商业保险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虎虎提醒:对于商业健康保险一定要合理运用,当然标准也是要严格遵守的。

14、北方地区供暖费补贴

辽宁省:根据《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2〕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 关于个人取得的采暖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领取的采暖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虎虎提醒:在冬天其实北方要比南方好过,毕竟北方有暖气南方只能干冷着。同时在北方还有取暖补贴,当然在北方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政策说可以免税,但是部分地区确实有相应的标准。身处北方的单位具体实施前可以去当地税局详细咨询一下。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