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偿金个税计算

更新时间: 2024.11.08 04:42 阅读:

一.我们先看政策依据:

参考政策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是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参考政策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例子】

2022年6月,广西A公司因增效减员员工老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给老张一次性补偿金35万,其中:支付补偿金时缴纳养老保险800元、医疗保险600元、失业保险300元、住房公积金800元(以上均在税法允许扣除范围之内),广西202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97079元,问老张就该笔一次性补偿金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找税率

免征1:97079*3=297237元

免征2: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应纳税所得额

=(350000-297237-800-600-300-800)=50263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2.计算税款

个税应纳税额=50263*10%-2520=250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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