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漏税

更新时间: 2024.09.18 21:40 阅读:

 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身份下,计税方式以及具体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均有所不同。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发票,优惠政策的享受等会陷入一些误区,给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

  误区一:认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开具专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组织形式划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分为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人,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公司制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也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处理。

  除了自然人个人之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即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在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未选择自行开具的,可以到税务申请代开。

  其他个人即自然人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对方需要发票的,可以到税局申请代开。一般情况下,不得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以下四种情况可以申请代开专票:①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是自然人;②出售不动产,购买方不是自然人;③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自然人保险代理人支付的佣金费用,可代自然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④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自然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规定,可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误区二:错误的理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认为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也免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只是针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需要理解增值税是针对应税销售收入征收的价外流转税;而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利润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两者的计税依据有明确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可以享受以上阶段性免征政策,其他涉及的税费依然需要按规定缴纳。

  一般公司,涉及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则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相应的免了,原因是增值税免税,计税依据为0,所以附加税才免。

  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计算申报缴纳,若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属于小微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则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12.5%×20%=2.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5%×20%=5%)。

  印花税按照纳税人是否书立应税凭证,是否有证券交易缴纳,涉及印花税征税范围,比如购进原材料,销售货物,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误区三: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适用3%征收率)增值税,就可以不取得成本费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免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依然要按规定缴纳。不取得成本费用发票会给企业带来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务风险。

  增值税方面,有销无进,进销不匹配,会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企业所得税方面,成本费用不取得发票,则不能税前扣除,按规定进行纳税调增,则多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不进行调整,则会有偷税漏税的风险,被查则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高额罚款。

  误区四:认为小规模纳税人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均免税

  财税2022年第15号文件规定的免税,只是针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依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季度合计应税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享受免征;超过45万元的,针对5%征收率的销售额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以上两项免税政策,享受的前提均为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针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部分,均需要按照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误区五: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季度申报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既可以选择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月度进行申报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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