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公司设立程序

更新时间: 2024.01.24 01:47 阅读:

1、新设公司

在柬埔寨,负责管理企业投资设立的主管机构是商业部(MOC)、国家税务总局(GDT)以及劳动部,主要法律依据为《商业企业法》及《商业管理与商业注册法》。除保险、矿业、油气和旅游等特定行业在经营前需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外,其他行业可以直接进行注册。

柬埔寨公司设立程序(图1)

在柬埔寨设立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在注册前,投资者应根据商业目的选定法律实体(如私人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等),确定公司股东和董事(私人有限公司至少1名董事、公众有限公司至少3名董事,均无国籍要求),任命公司秘书(须为柬埔寨永久居民),租赁办公场所,草拟公司章程等。

2) 在商业注册阶段,申请人注册并登录柬埔寨数据交换(Cam DX),选定公司类型和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将被系统自动检查。公司名称经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支付4,0000瑞尔以保留选定的公司名称,保留期限为2周,如需延期应再次支付保留费用。申请人还需要选定拟从事的行业分类(SIC代码),提交公司注册地租赁协议以及所需的股东和董事信息。根据新修订的《商业企业法》,柬埔寨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400万瑞尔的要求。在商业注册时,需要通过系统上传的资料有:企业注册地的土地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协议;董事、股东(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和/或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东是法人)的白底近期照片、身份证或护照;用英文和柬埔寨高棉文书写的公司章程等。

3) 成功注册后,企业还需要向商业部注册公司印章并将所有注册文件(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并履行下列程序:

税务登记:在系统填写税务总局提供的税务登记申请表,并附上银行账户信息(须在办理税务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供)。

开立银行账户:注册的公司应在柬埔寨境内银行开立1个或以上银行账户,并将初始资本存入该账户,并在取得营业执照的15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对账单提交至在线系统。

劳动部登记:在公司营业前,应向柬埔寨劳动部备案并提交书面声明(Declaration of opening of enterprise)。员工超过8名的公司应制定符合《劳动法》要求的内部规定,包括工资支付、福利、工作时间、健康和安全措施等内容,并在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提交该内部规定。

向国家社保基金注册:员工超过1名的公司应当向国家社保基金(NSSF)进行注册,并填写《企业情况登记表》和《职工情况登记表》,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报社保基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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