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成一般纳税人转让

更新时间: 2024.11.07 23:44 阅读:

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含本日)前转让自己取得的非自建不动产分二种情况:

1、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转让差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开具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转让全额为销售额。以转让差额按5%的预征率向不运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含本日)后转让自己取得的非自建不动产,没有选择计税方法的余地,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切规定和上面的情况2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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