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

更新时间: 2024.11.21 03:33 阅读:

2021年3月下旬,a公司财务人员发现2月所属期的工会经费未申报,外网逾期申报显示需要前往税务窗口申报。a公司财务人员以为这次又要被税务局行政处罚100元,窗口工作人员告知首次不罚。 这里的首违不罚首违是年度内首次违法,什么情况下不罚呢? “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根据a公司的情况,2月所属期的纳税申报期限是3月1日至15日,财务人员是在3月下旬发现,并且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前往税务局办事窗口补申报,这种情况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 根据2021年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a公司逾期申报属于首违不罚清单明细里面的第三条: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因此,a公司2月所属期未申报工会经费免罚款。

附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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