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7月1号

更新时间: 2024.11.06 06:22 阅读:

上周,国家税务总局以2017年第16号公告就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表示了明确,这个公告在网络上被炒得很热,被称呼为“最严发票令”“发票开具新规”。最明确的一点就是,以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把纳税人识别号加上,否则无法作为税收凭证。所以,是所有普通发票都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吗?财大大告诉你,以下四种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7月1号(图1)

重要提醒

一、给个人开具的普通发票

公告中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总局2016年第75号文件中也有规定:个人消费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所以,本次“最严发票令”是针对企业的,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纳税人识别号7月1号(图2)

二、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

公告中有明确表示范围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也就是说,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这种非企业单位不在“最严发票令”规定范围内。

三、开具给国外客户(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

在公告一出来,就有网友表示客户是国外的,根本没有税号这一说,那给出口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票,纳税人识别号一栏还需要填写吗?很显然,开具给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7月1号(图3)

出口

四、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

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在票面上并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次,所以也不适用此次公告的规定。

纳税人识别号7月1号(图4)

卷式发票

以上四种发票是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此外的发票均需要填写哦。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如果不提供税号,最后受票方无法将发票作为税收凭证,就吃大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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