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21 05:08 阅读: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一)人员人工费用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四险一金

问题1:研发人员股权激励属于本条范围吗?

回复1: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问题2:研发部门的费用都可加计扣除吗?

回复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仅指本条所列“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四险一金”,而研发部门中没有直接实质性参与研发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后勤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工资薪金、四险一金是不可加计扣除的,因为这部分人员不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

问题3:人员人工费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吗?

回复3:不包括。但“职工福利费”可计入“其他相关费用”

问题4:人员人工费包括补充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吗?

回复4:不包括。但“补充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计入“其他相关费用”。

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问题1:劳务派遣属劳务费吗?可加计扣除吗?

回复1: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

注意1: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需要通过间接分配计入“直接投入费用”和“新产品设计费”。

注意2:加计扣除的“人员”应签订合同。

(二)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4、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注意1: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注意2: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注意3:研发费用应冲减其对应的材料费用。销售研发形成产品,只是冲减其“材料费”,而“人工费、制造费”不需要冲减。

注意4:仪器、设备租赁费仅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租赁费,而不包括融资租入的租赁费。这里经营租赁仅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而经营租赁入的家电、车子、房子即使用于科研部门也不能加计扣除。

(三)折旧费

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注意1:加计扣除“折旧费用”不包括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注意2:加计扣除不包括“研发设施改扩建、装修、修理的费用摊销”。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摊销费用。

(五)新产品设计费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六)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1、差旅费

2、会议费

3、职工福利费

4、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5、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

6、高新技术研发保险费

7、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

8、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问题:研发人员报销的车辆使用费(油费、过路费等)、通讯费等属这里的其他费用吗?可加计扣除吗?

回复:不属于。不可加计扣除。因为不属“其他费用”所列支的范围。

注意:其他费用是指直接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支出。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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