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间

更新时间: 2024.09.19 03:15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因1月15日为星期日,所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三、4月:因4月15日为星期六,所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四、5月:因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所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五、7月:因7月15日为星期六,所以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六、10月:因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所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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