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更新时间: 2024.11.20 18:31 阅读:

一、核定征收

1.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合理的方法,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2.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1)纳税人在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按月或按季分期预缴。

(2)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核定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按照行业划分:

注意:

1. 具体标准由税务机关根据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2.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七条、第八条

二、查账征收

1.什么是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

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2.查账征收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直接计算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2)间接计算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注意:

1、企业在设立之初就应综合考虑各个相关税种的选择,测算出税务成本,进行成本定价和利润估算,才能更好的节约成本,进行生产经营。

2、所以不同的企业模式,不同的经营目的,会适用不同的征收方式,企业一定要考虑自己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筹划自己的核算方式。

三、申请方式及申报

1、新办企业当年一般鉴定为查账征收;

2、次年如需变更征收方式应在次年3月底前向税务局提出。

申报:

1、查账征收企业需要按月或季填写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2、同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四、查账征收VS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一定比查账征收划算吗?

不一定!

查账征收能够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征收,实行多得多缴公平征收。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应按时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时补缴税款。

而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合理的方法,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企业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同时也需要按时参加汇算清缴。

相比之下,核定征收并不一定比查账征收更划算,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析。

2、哪一种征收方式更适合企业?

一般来说,如果本身是初创期企业或微利企业,实际盈利不多甚至亏损,那么只要账务属实,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可能比核定征收的要低。

但如果你是属于一些特殊行业,比如餐饮、住宿、建筑、娱乐等营改增项目,由于行业特点无法取得支出发票,相对来说,肯定核定征收简单又划算。

所以企业在设立之初就应综合考虑各个相关税种的选择,测算出税务成本,进行成本定价和利润估算,才能更好的节约成本,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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