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适用的税率有

更新时间: 2024.11.18 06:14 阅读:

一 、城建税的纳税人及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不包括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税率

1.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档次

纳税人所在地

税率

1

市区

7%

2

县城、镇

5%

3

不在市区、县城、镇;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

1%

【新增】撤县建市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

2.根据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确定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3.根据经营地确定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两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例题·多选题】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两税”的,可按委托方所在地的规定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C.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可按纳税人缴纳“两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的,其城建税适用1%的税率

【答案】ACD

【解析】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可按受托方所在地的规定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两税”+被查补的“两税”+当月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

【提示1】

(1)非税款项不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被处的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即只根据税,不包括费

(2)本期缴纳的“两税”税金均为计税依据,不论税款所属期间。即查补的“两税”税款也应作为计税依据。

(3)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从性质上看是纳税人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因此,应作为计税依据。

【提示2】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与应缴纳的“两税”税额,在纳税人存在欠税情况时两者并不一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

【例题1·单选题】下列项目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

A.纳税人补缴消费税时缴纳的滞纳金

B.纳税人因欠缴增值税被处以的罚款

C.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消费税税款

D.根据有关税法规定予以免征的增值税

【答案】C

【解析】选项AB: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两税”实际缴纳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选项D: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两税”时,相应的也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2·单选题】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6年6月缴纳增值税30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12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含被代收)城建税( )万元。

A.2.94

B.2.1

C.0.42

D.2.7

【答案】D

【解析】应缴纳的城建税=30×7%+12×5%=2.7(万元)。

【例题3·单选题】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实际缴纳增值税22万元、消费税50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被加征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产品一批,按规定计算的免抵增值税税额8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4.55

B.4

C.4.25

D.5.6

【答案】B

【解析】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不随之代征城建税;出口退还增值税但不退还城建税,免抵的增值税应计算城建税。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该企业应缴纳城建税=(22+8+50)×5%=4(万元)。

三、城建税的税收优惠及纳税地点

1.税收优惠(★)

(1)城建税即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但不随两税的返还而返还(另有规定除外)。

(2)随“两税”退库而退库。

(3)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4)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计征

B.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C.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D.对“两税”实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一律予以退还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以退(返)还。

2.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各油井所在地;

(3)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的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流动经营——经营地。

【例题·单选题】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为( )。

A.委托方所在地

B.代扣代收地

C.双方协商

D.经营地

【答案】B

【解析】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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