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消费税税率

更新时间: 2024.11.08 02:13 阅读: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消费税税目税率附表规定: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一、……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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