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的税率

更新时间: 2024.09.19 18:19 阅读: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关注留言更多实用工程合同)

砼图纸计量2021(A)

甲 方: 合同编号:

乙 方: 签订时间: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工程地点:

为了规范商品混凝土买卖行为,保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采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级别、数量、单价、税率、金额、交货期限

1、一般情况:

强 度

C10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非泵送价格

(元/m3)

非泵送减价: 元/m³

合同方量: m³(暂定)

使用5-16mm粒径混凝土加价: 元/m³

增值税税率:13 %

使用抗渗S6(P6)混凝土加价: 元/m³;使用抗渗S8(P8)混凝土加价: 元/m³;

外加剂:

使用防冻或早强混凝土加价:

使用冬施加价:

上述价格水泥品牌为:xxx厂家生产的xxx品牌水泥;价格不因砼用量改变而调整价格;仅因所用水泥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商品砼合同价,每次调价必须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合同价格以 厂家 水泥 日挂牌价 元/T为基础计算, 挂牌价每上升或下降 元/T,砼单价应上升或下降 元/M³。

暂估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整。¥

合同价款结算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本合同价格计算。合同结算额超出本合同签订额(暂估),必须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价格、价款均为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交货期限:工程开工到竣工

2、特殊规格混凝土价格另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预拌混凝土》(GB/14902)规范执行。如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有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如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1、供方送货至 工程项目。

2、供方应 分期分批 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

3、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供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4、甲方收货人: 联系电话:

四、运输费及其他费用负担

出库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产品合同单价内,供方负责至卸货结束。

五、验收标准及计量方法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配比单按照规范规定进行质疑,并在施工中检查乙方是否严格按照配比单进行配料施工,如发现有影响质量的偷工减料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重罚。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由乙方负责;混凝土现场交货检验由甲方负责。试块由甲方制作,并由甲方决定养护方式,现场共同封样。并且在标养试块7天,同养试块达到600摄氏度前送双方认可的有关部门检测,检测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严格进行控制,甲方技术质量部门随时到泵站巡查,一旦发现有不按规范和设计配比进行施工的,甲方第一次进行警告并处罚款20000元至50000元不等,发现第二次甲方将有权进行更换砼供应商家。

3、工程所用混凝土结算方量以本工程施工蓝图为准,按图结算。

六、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

甲方应及时进行质量复检,经复检不合格时,复检报告出具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协商不成,双方可交上一级质检部门进行复检。如仍然不合格,甲方拒付该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 日为结算日,按月按图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结算后十日内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据以入账。如乙方不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出票单位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名称相同。甲方凭发票按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甲方可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及其他合法有效地支付方式。

3、双方约定货款支付期限:选择第 款。

(1)甲方首期预付 元,乙方开始供货后,每月支付一次,扣除甲方预付款后,支付当月已结算开票总额的 %,余款分 个月支付完毕,以此类推。

(2)乙方开始供货后,每月支付一次,支付当月已结算开票总额的 %,余款分 个月支付完毕,以此类推。

(3)按工程进度付款:

(4)按时间节点付款:

(5)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期限:

所选付款方式均要留合同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满24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发生,甲方应在 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反之则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4、若因甲方资金调配原因,导致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合理支付时间, 在此期间不计算资金占用费,缓期支付期间供应商应予以理解及配合,任何情况下均不停止供应项目需用物资。

5、甲方每次对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均需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导致的付款延期,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发票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且须更换相应发票。经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票面金额按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以及滞纳金、罚款等损失。

6、乙方不得提供其他公司(个人)的银行帐号收取本合同款项,甲方付款只认定合同签订的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履行应尽义务,乙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视为违约,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 万元/天,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2、因供货方原因造成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或经税务部门查实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昼夜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额度等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并另行选择供应商

九、合同解除及终止

1、合同变更

甲方在该单项工程交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经双方盖章确认后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解除

(1)、乙方供货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5)、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双方可先通过和解程序进行处理。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约定 3 个月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乙方可采取本条第2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2、双方和解不成且已超过和解期的,任何一方均可采用下列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纠纷解决期间不得停止混凝土的供应,保证工程工期进行,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一、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停止供应混凝土,否则该工程所浇筑混凝土方量全部以半价结算。

2、车辆运输必须装有并按规定开启倒车、转弯语音提醒装置,在施工场地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时刻注意观察四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野蛮驾车。所有的砼运输车辆行驶在施工道路、进出口、路口等处必须减速行驶,并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员、安全员的指挥。

3、施工现场的主要进出口、干道设置限速标识,进场车辆采取提醒告知的方式要求控制车速,进出车辆需严格按照场地内限速要求控制车速。

4、进入工地人员佩戴安全帽,监控系统一旦发现违反者,罚款500元/次。

5、如果甲方每批次需用量多于或少于预定数量,必须提前半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可及时调整发货数量,以免造成双方损失。

6、甲方应为商品混凝土卸料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乙方应保证对外的一切协调(交通、噪音、城管等)。

7、如需泵送,泵管及配件由乙方供应并满足工程的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泵送费中

8、甲方应提前2小时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准确时间,强度等级、浇筑部位及其它质量指标或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及掺特殊外加剂的混凝土,甲方应提前1天告知乙方各项指标要求及计划,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作充分准备。上述通知单构成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浇筑将近结束时,如须增加混凝土用量(幅度在单次浇捣的20%内),甲方应提前1小时与乙方联系以便乙方调度安排。

9、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施工方)在现场运送、浇筑、养护混凝土的过程中应遵循有关行业作业标准和参照技术交底。

10、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甲方须派专门人员和乙方调度联系,以便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否则造成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合理供料,如由于供料不及时等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负责提供混凝土出厂资料(施工配合比、原材料合格证书、复试报告)两套。

12、乙方负责将混凝土运输至甲方合同中指定工程所在地,泵送方式由甲方决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3、本合同产生的债权和(或)债务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收款单位(乙方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乙方支付货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变更公司名称或账户,甲方拒绝付款。

14、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无法提供与合同印鉴相符的发票及账户为由,提出更改供应商名称,更换合同。

1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或合同条款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补充约定。所有补充协议必须经甲乙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16、与合同条款相背的文件(比如:送货单、确认单等),均视为无效。一切事宜以合同为准,其他约定增项视为无效。

17、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浮动时,双方均可提出调价。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依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8、共同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其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9、本合同供货数量暂估,按施工图计算。

20、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21、双方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文件,包括不限于补充协议、结算等均需公司审定加盖公章后生效。

22、其他: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单位地址:

纳税类型:

纳税识别号: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 方:

单位地址:

纳税类型:

纳税识别号: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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