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优惠政策时间

更新时间: 2024.11.18 13:21 阅读:

9月底,住房政策下发不断。就在昨天对特定城市特定期限的首套房不设下限之后,今天,也就是2022年9月30日,又迎来2个重磅政策。一个是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另一个是财政部、税务总局支持居民换购住房允许个人所得税退税。

降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这也是人民银行2015年8月26日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之后,时隔7年多首次下调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尚未按照LPR加减点,不过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是浮动利率类型,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会按照央行贷款利率的调整而发生变化。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遇见贷款利率调整时,新的贷款利率会在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降税

9月30日当天,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公告》明确,享受《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公告》要求,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公告》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

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降息

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70个主要城市数据,符合条件的有23个,包括天津、石家庄、大连、哈尔滨、武汉、贵阳、昆明、兰州、秦皇岛、包头、温州、安庆、泉州、济宁、宜昌、襄阳、岳阳、常德、湛江、桂林、北海、泸州、大理。

预计70个主要城市之外的三四五线城市,符合条件的城市更多。假如城市政府将利率降低0.5个百分点,对于一笔100万元、25年的房贷,利息总额将减少超过8万元,每个月可少还约270元。”

业内人士认为,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加上9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行情,楼市有望进一步企稳回升。

此外,有媒体称监管部门近日鼓励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房地产等领域的信贷投放。

据了解,房地产集中度2个指标部分地区执行也有所松动,不排除未来会阶段性提高红线比例,尤其是首套房比例。

用好政策工具箱,首套房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改善性住房降低交易环节税负,严格控制非自住房融资比例,才是真正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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