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行业增值税优惠

更新时间: 2024.09.19 17:56 阅读: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根据此前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光伏、风电领域的鼓励项目情况如下:

四川省: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生产;

云南省: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制造;

西藏自治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检测、建设及运营;

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依托分布式能源的智能微电网技术开发及应用;风电机组控制系统,风电机组用新型发电机、高速叶片、全功率变流器、变浆控制器、增速齿轮箱、主轴、轴承等关键部件,海上风电工程施工机械研发及制造。

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依托分布式能源的智能微电网技术开发及应用;

$隆基股份(SH6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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