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概述

更新时间: 2024.11.21 20:13 阅读: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包括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各个环节)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收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应税交易是指: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

纳税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征税主体: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增值税承担主体:由消费者负担(即任何购买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价格中均包括部分增值税)。

计征环节: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每个环节征税(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

计税依据:对增值额征税(即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3%、9% [4] 、6%、0%;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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