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

更新时间: 2024.11.20 03:45 阅读:

深圳某公司是双软企业,平时销售软件会额外收取软件安装服务费,也会提供软件维护服务,但是这部分是客户可以单独购买的,按年收费。请问收取的安装费和维护费如何缴纳增值税,可以和软件产品一起申请即征即退吗?

​对于销售软件同时收取的安装服务费,应按照混合销售即销售软件产品16%缴纳增值税,并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针对软件维护费以及培训费,如果是销售软件时同时收取的,和上述的安装费处理一致。但是本案例中,软件维护费是销售软件后,单独按期或按次收取的,营改增后应当按照“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这一部分无法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参考政策】

l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项

l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注释第(六)项第2点

l 《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深国税公告2011第9号)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