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征优惠

更新时间: 2024.09.19 22:5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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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减征政策再升级。国家税务总局连发《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和《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迅速落地,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看不懂?政策不了解?为确保广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便利享受减征优惠政策,贵阳市税务局在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推出减税降费动画视频,通过活泼的动漫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纳税人解答所有疑问。

45秒的视频虽短,却干货十足。在视频中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根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明确,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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