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优惠
昨日(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发布重要公告——《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明确了这几类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房
2024.11.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决定继续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房产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昨日(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发布重要公告——《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明确了这几类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房
2024.11.15(一)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提示】 举行宗教仪式用地和宗教人员
2024.11.20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税收优惠一览表疑 难 问 答问我公司要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怎么备案?答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备案资料:(1)《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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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