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

更新时间: 2024.11.22 20:25 阅读:

【重点】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的,可以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抵扣。

【例题 单选题】某创业投资企业 2012 年 3 月 1 日向境内一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 200 万元。2014 年该创投企业利润总额 890 万元;未经财税部门核准,提取风险准备金 10 万元。计算 2014 年该创投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A.330 B.340 C.750 D.760【答案】D【解析】2014 年该创投企业应纳税所得额=(890+10)-200×70%=760(万元)。

【重点】加速折旧优惠(★★★)

(一)可以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掌握)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注意】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 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例题 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可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有((2009 年)A.常年处于强震动状态的固定资产 B.常年处于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D.由于技术进步原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答案】ABD

(二)生物药品制造等 6 个行业加速折旧规定1.对指定 6 个行业的企业 2014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 方法:(1)生物药品制造业;(2)专用设备制造业;(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仪器仪表制造业;(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对所有行业企业 2014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 1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 100 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注意】6 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4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处理 规则同上。

3.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 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4.企业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 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 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 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举例】甲公司外购一台已使用过 5 年的生产设备,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计提折旧,甲公司对该 设备的最短折旧年限是:

(10-5)×60%=3(年)。

(三)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加速折旧规定

1.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 2015 年 1 月 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下同),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注意】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的主营业 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50%(不含)以上的企业。

2.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 2015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 100 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 100 万元 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3.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 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 60%;对其购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 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 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4.企业按上述规定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 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重点】减计收入优惠(★★★)

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重点】税额抵免优惠(★★★)(关注综合题)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 税年度结转抵免。【注意】①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 5 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 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 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购置的专用设备正常计提折旧。

【例题 单选题】2014 年某居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 10 万元,增值税 1.7 万元。己知该企业 2012 年亏损 40 万元,2013 年所得 20 万元。2014 年度经审核的应纳税所得额 60 万元。2014 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万元。A.6.83 B.8.83 C.9 D.10【答案】C【解析】当年应纳税额=[60-(40-20)]×25%=10(万元) 实际应纳税额=10-10×10%=9(万元)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