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创业群体优惠政策汇编

更新时间: 2024.11.05 14:50 阅读:

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推进重点群体创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重点群体培育”计划、“劳务品牌发展”计划等十项行动,通过健全创业扶持政策,压实细化任务目标,优化完善创业服务,全力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实践,确保到2024年底,全省开展创业培训1.4万人次,扶持城乡创业人数1500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少于35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实施方案》坚持将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扩大城乡劳动者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突破口,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持续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加快形成政府激励、社会鼓励、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有力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创新活力,营造“敢闯敢创”良好氛围。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

实施“重点群体培育”计划:落实返乡入乡创业扶持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发展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等创业项目,实现就业增收。

实施“劳务品牌发展”计划:落实《青海省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省级优秀劳务品牌发展目录,开展“一县一品”创建活动等,力争每年通过劳务品牌带动就业规模达到40万人次。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集聚创业创新载体平台和优质创业服务资源,拓展创业服务内容,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对接,为创业创新群体提供服务支撑。

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园、网络平台、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创业培训,每年开展补贴性创业培训达到7000人次。

实施“创业政策推进”计划:加强创业扶持政策宣传,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返乡留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创业群体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力争到2024年底发放创业补贴20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

实施“创业活动扶持”计划:落实双创活动工作计划,举办各类创业创新赛事和展示交流活动,力争到2024年底挖掘培育200个创新创业项目,推荐5个至8个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赛事活动。

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完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信用评价和运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力争到2024年底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不少于7000万元。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启动全省市(州)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重点帮扶计划,推进市州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扶持重点县(区)孵化基地有序发展。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完善全省22个零工市场服务功能,加强灵活用工信息供给,做好招聘求职对接服务,为就业创业群体提供便捷服务和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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