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创投企业优惠

更新时间: 2024.09.19 06:18 阅读:

除了之前咱们总结的常规性税收优惠,今天我们来看看重要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优惠

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

3.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4.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 、其他重要优惠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提示】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公共设施项目的,不得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示】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

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减计收入优惠

企业以税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税额抵免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提示】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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