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21 16:13 阅读:

一.政策内容

1.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用人单位2022年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未安排,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也可能无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二.政策更新要点1.互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正式实施。2.2022年1月起不再以全年安置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置人数,需每月都有残疾职工且须达到比例要求。3.稳定就业,需全年用工。否则,未安置月数需缴纳残保金。

三.特别提醒

为避免次年缴纳高额的残保金,目前30人以上未安置残疾人的企业需抓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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