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07 21:22 阅读:

2020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重磅政策: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点击→财政部再放大招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重大调整)该政策的出台,为海南自贸港企业带来丰厚的优惠。你想知道的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福利”都在这里→

听说在海南设立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错!按照《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怎么判断企业是海南自贸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呢?

简单来说,首先,企业的主营业务须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列举的产业项目(点击→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查询),其次,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

如何判定“实质性运营”呢?

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今年3月,为方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如何认定实质性经营作出权威解答。

企业在海南的分支机构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吗?

可以。这次政策覆盖面特别广!除了在海南创办的企业,根据去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企业一样可以享受减按15%的政策:

√ 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 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我要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申请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自行申报税收优惠,并根据要求留存备查资料。

那如果税务机关认为企业自行判定结果有误,会不会直接取消我们的资格?

别担心,海南的政策很是“人性化”。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申报享受鼓励类产业优惠的企业不符合要求的,会与企业充分协商。如果企业不认可税务机关意见,税务机关将把争议事项上报至海南省税务局。

其中,涉及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争议事项,省税务局会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先行判断,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

另外,涉及实质性运营的争议事项,省税务局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是否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进行确认。

产业类型多种多样,如果出现了省税务部门还无法界定的情况,那如何处理呢?

税务部门与企业就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出现争议,且省税务局难以界定时,省税务局会提交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界定并出具意见。

这么优惠的政策,会不会很快错过窗口期呢?

按照《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这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全岛封关运作之后,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全部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南自贸港除了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还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呢?

简单来说还包括这两个方面: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

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哪些企业的新增境外投资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呢?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如何界定呢?

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点击查询→又一重大利好!海南自贸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企业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那么,对境外投资有什么要求吗?

企业的境外投资所得需要符合这些条件:

√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企业在新购置资产方面有什么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但是这里固定资产并不包括房屋、建筑物。

那太好了!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政策当中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相对于内地现行政策有哪些优势呢?

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海南自贸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的资本性支出范围增加了无形资产,且加速折旧和摊销的资本性支出取消了制造业的限定,覆盖面更广,极大地扩展了可扣除的资产范围、增大了可扣除金额。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