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税收优惠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注意,一份减负“礼包”正在路上。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在官网上公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减免工作指引》,明确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
2024.11.23近日国务院会议明确一项对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是:“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而且政策会追溯到今年的1月份开始实施。
看到个人养老金这5个字,很多人就想到今年4月份国家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为这一税收优惠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实,国家发布《意见》以后,目前只有证监会6月份出台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没有公布)。人社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没有出台。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是由人社部组织建设,看样子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在《意见》中,国家也已经明确会首先找一部分城市进行试点。比如说四川成都已经确定为四川的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试点时间为一年,一年以后才会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如果说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执行,就要从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文件还提到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个人养老金领取还要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吗?如果真的是这样,吸引力肯定会大大打折。
因为大多数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个人,可能还不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水平线。实际上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选择两种模式,一种是个税递延,另一种是税后收入缴费,而收益免税(EET),提取环节免税(TEE)。不可能说我们以税后收入缴纳个人养老金,而提取环节被征税。
实际上,国务院会议指出的应当是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因为这也是属于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有关养老保险2018年5月1日开始在上海、福建等地试点。相应的试点效果并不理想,一年积累的规模只有2亿元左右。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本身就有缺陷。比如说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扣除所有个人所得税的人,本身收入就很高1000元的限额,也没有多少吸引力。
个人领取的条件也比较“苛刻”: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只缴纳3%个人所得税税率的人参保,领取待遇时实际税率却达到7.5%,这就成了富人的养老保险。国家前面所说的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这应当是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另外,过去的时候都是在缴纳环节投资收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领取环节征收。这次国家明确是“投资收益暂不征税”。所以这种情况下,对于所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都有吸引力了。
综上所述,国家出台的这项政策真正利好的是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跟还未出台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没有太大关系。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注意,一份减负“礼包”正在路上。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在官网上公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减免工作指引》,明确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
2024.11.23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越来越严重,养老基金的未来承担也是比较重的,目前相关养老产业也在逐步的建设和关注过程当中,那么个人养老账户今日的相继面也是明确了个人养老账户完全由个人承担的策略。具体今日的相关消息面和
2024.11.22税收分类编码怎么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分类是和一般纳税人的税收分类一样的,都是根据商品名称去选择,只不过税收分类编码库里的对应税率,都是根据一般纳税人去设置的,所以小规模纳税人选好税收分类编码后,在
2024.11.23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会议要求,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
2024.11.23一、免征与减征优惠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交叉出题)(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20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