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收优惠6

更新时间: 2024.11.04 18:21 阅读:

客户需求

甲教育公司从各高校聘请了大量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教育服务,现经营模式为由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甲公司收取费用后向其聘请的学生发放劳务报酬。由于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甲公司预计2022年含税销售额为1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万元,已知发放给学生的劳务费为700万元。仅考虑增值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甲公司2022年度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1+6%)×6%-2=54.6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甲公司将上述由本公司提供教育服务的经营模式改为中介服务模式,即由其聘请的学生以勤工俭学的形式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教育劳务,原由甲公司向学生发放的劳务报酬由客户直接支付给学生,甲公司以中介服务的身份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假设经营效益不发生变化,则甲公司可以取得含税服务费 300万元(1000-700),需要缴纳增值税:300÷(1+6%)×6%-2=14.98万元。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2022年度减轻增值税负担:54.60-14.98=39.62万元。

如果甲公司年销售额一直保持在500万元以下,也可以考虑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缴纳增值税,这样实际缴纳增值税:300÷(1+3%)×3%=8.74万元,税负更轻。

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 《增值税暂行条例》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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