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税收优惠风险

更新时间: 2024.11.18 21:09 阅读:

享受留抵退税新政的涉税风险

盒子君:跟熟人合作不开发票,这些收入我不申报,岂不是能形成更多的留抵税额拿来退税了嘿嘿~

税务君:对已发生的业务不开具发票也不进行纳税申报,属于违法虚增留抵税额哦~

风险点1少计收入,逆增留抵骗取退税

主要表现为因纳税义务时间不同,对已发生的业务不开具发票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因受票方是自然人不索要发票而不开具发票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盒子君:那我注册多几家小规模纳税公司,不就可以享受低征收率甚至免征了嘻嘻~

税务君:通过这种方式骗取留抵退税的方法也是违法行为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请税友们注意啰,未开票收入不等于不用申报,纳税人应如实、及时申报销售收入

盒子君:如果我给合作方一点好处,帮忙多开点专票就可以增加留抵税额吼吼~

税务君:问题可大!这是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哦!

风险点2虚列进项,扩增留抵骗取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盒子君:把买来的大批礼品送给分销商客户的进项税额不转出也可以加多点留抵税额哈哈~

税务君:不行!通过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把它转出。

风险点3进项不转出,暗增留抵骗取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盒子君:公司注销了,我们把设备卖给隔壁老王,让隔壁老王虚抵这笔进项税额,获得退税后再返还给我们嘎嘎~

税务君:这不是一家便宜两家笑,骗取退税可是双双违法呀。

风险点4关联交易,转嫁留抵骗取退税

有部分不满足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但有结存留抵税额的纳税人,在发生企业注销业务时,向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下游关联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操纵其办理留抵退税。

主要表现为在没有真实商业目的前提下,上游企业虚开销项发票抵消结存留抵税额,不产生缴税,但利用下游企业取得虚假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并产生留抵税额进行骗税。

盒子君:我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那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他们抵扣进项税额后,这样不就可以套取留抵退税咯咯~

税务君:哦?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依法从严查办!

风险点5利用优惠政策,套取多重退税

目前,骗取留抵退税具有多样化、隐蔽化、团伙化、跨地域特征,就比如本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甲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下游乙企业申报留抵退税的虚假成分会水涨船高,涉税风险更大。依据相关规定,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骗取留抵税额的一举一动,可都能被税收大数据精准识别,企业主们可别徒费心思,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所以各位税友们,您能想到的法律都能想到,您想不到的法律帮您想到,钻法律漏洞不可取。千万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税乎网编辑整理略有修改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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