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09.19 15:01 阅读:
违反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图1)

增值税有一项很好的优惠政策,那就是即征即退,简单说来就是享受这一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了增值税的当月就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随着减税降费力度的加大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退税办理时间也越来越短,速度也越来越快,然而,前提是必须依法纳税

违反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图2)

近来,有一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查局发现,导致补税、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了D级,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具备即征即退资格的纳税人必须为A或者B级。

还有更严重的是,被税务局处罚过的企业(不含警告和1万元以下罚款),36个月内不得申请即征即退资格。

36个月不得申请即征即退,时间真够长的,不走铤而走险挑战税法尊严了。

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因为缴纳的增值税全部或者部分可以退还,导致部分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铤而走险,给别人虚开发票收取好处费,反正自己还能退税,殊不知目前的税务局征管手段也越来越先进

违反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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