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新时间: 2024.11.07 02:28 阅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沟通办案小记

孙宝华律师

这只是我职业生涯办理N多无罪案件中的一件小案件,对我个人来说,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但如果扯上我作为专业律师的身份,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案例。为什么?因为没收律师费。

朋友经营一家建筑公司,众所周知,建筑公司承建项目很多支出都是没有办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比如说,建筑公司必不可少的黄沙、石子,大多数卖家都无法开具发票。但作为一个动辄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项目,没有进项税额抵扣,那老板百分之百会亏的裤兜都不剩。于是乎,有市场需求就有市场供给,为建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成了很多不法分子心目中挣大钱的好路径。不是有一句俗语说“所有挣大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嘛,可作为一个办了二十多年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来看,绝大多数抱有侥幸心理想打个法律的插边球的人士,最后都身陷囹圄,后悔不迭。这段话貌似扯的比较远,但行业大背景不交代,许多人就不理解为什么金税四期都出来了,公安查处的虚开犯罪案件还是那么多。

书接上文,朋友的建筑公司投标接了一个大项目,但是并不是自己做,而是转包给了另外的一个包工头。具体项目是怎么接到的,又怎么会转包出去,这又会扯到围标和转包这种法律明文禁止但又在行业内司空见惯,甲方和乙方心照不宣的事情(这个与本文无关,也许是下一篇文章的故事)。项目承接到手,就有业务员推销建材,并承诺会按合同价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乎,公司就与业务员签署了购销合同,由业务员所在公司负责为工地部分建材供货。项目进展顺利,并顺利实现验收交付。可最近,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找到了公司,表示当初供货的业务员与开发票的公司并无关系,开票公司是个专门用于暴力虚开发票的皮包公司。公司涉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协助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朋友仔细梳理了公司收到的发票,发票金额一千多万,涉案税额一百多万,按照刑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期间量刑。这下好了,合同签署前没有认真审查供货方的资质,导致现在钱没挣到啥,还有可能吃上几天牢饭。朋友心急如焚,大周末专门把我约到办公室寻求解决办法。

我仔细看了下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相关建材发货单和入库单据,对比了合同与发票的对应关系,觉得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挂靠型虚开案例。我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的复函》,解释了一下挂靠方式的认定标准,认为这种情行不应该被认为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应为此承担刑事责任。朋友还是心存疑虑,请求我一起去和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做一个沟通。多年的朋友关系,不好拒绝也不好谈收费委托,我就要求朋友到经侦大队时介绍我是公司的法务,方便沟通。

到了公安局经侦大队,了解到因为上游公司虚开数额巨大,案子由大队长直接抱卷。大队长对虚开发票案件业务十分熟悉,案件沟通非常顺利,朋友的公司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就可以过关。公务办完,顺便和大队长聊起了以前在公安办案的酸甜苦辣,也谈到了最近轰轰烈烈的“擂台赛”,大队长直言压力太大,周周通报,月月排名,五加二白加黑已是常态。我自我反省,假如我没有辞职,还在公安队伍继续耕耘,估计周周挨批,月月垫底是没跑了,不由暗自庆幸。

案子了结,虽然没收费,但喝了朋友一顿好酒,也算收获。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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