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开票信息变更通知

更新时间: 2024.11.21 12:58 阅读:
2019年11月1日,将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10月26日至10月31日)系统将停机,增值税发票相关部分业务将暂停办理。大家要注意以下紧急通知:

多地税务局,紧急通知!

为确保停机期间纳税人端离线开票时长、离线开票金额及时更新,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至少登录两次税控开票系统并保持互联网在线状态,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离线信息的更新,并且您务必确保所有已开发票状态均为“已上传”,在10月24日之前每次开具发票后要确认发票完成上传,以确保您在停机期间仍能正常离线开票。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下方教程。

一、本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时,开票系统会出现变更提醒

增值税开票信息变更通知(图1)

①、出现此提示后,需确认离线时长、离线金额及企业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如正确,点击对勾,如不正确,与当地税局咨询;

②、登录软件时,未提示在线变更对话框,登录进入开票软件,自动完成变更情况,查看离线时长、离线金额是否符合您企业当前情况即可。

二、如何查看是否已经变更成功

1、重新登录后开票软件后,您可以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监控管理信息中核对您的离线时长是否为336小时,您还需核对所有可开票种(包括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以及电子发票等)的离线金额是否不为 0即可,如下图所示:

(每个企业离线时长、限额不一致)

增值税开票信息变更通知(图2)

如上述所有状态确认无误,说明您已完成变更的操作。

重要提醒:

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请于2019年10月24日征期内完成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根据通告停机时间,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影响。

提前申领足额发票

请结合正常经营需要,在2019年10月25日8时前到税务机关申领足额的发票,以保证系统停机期间有票可开。

及时登录开票系统

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8时前在联网状态登录开票软件,确认开票离线时限和离线限额变更完成。请在停机后开始使用离线开票,确保有足够的离线开票时限。

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

成品油经销企业,于2019年10月25日8时前完成购进数量的勾选确认,成品油总机构完成向分公司调拨油品。

新系统上线后,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网址和登录方式不变。

10月所属期的进项数据,因停机无法认证的,可在11月申报前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将于2019年11月1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发票系统2.0版”)。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我局于2019年10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此期间相关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安排

自2019年10月25日0时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各委托代征单位、电子税务局等将暂停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涉税业务办理,具体包括:

(一)税务登记类。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跨区迁移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解除非正常、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归类、成品油经销企业归类、注销税务登记(含简易注销);

(二)发票类。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含限额、限量调整)、增值税发票领用、增值税发票代开及作废、冲红、增值税发票验旧、退回、缴销、认证、勾选、查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有奖发票;

(三)税控设备类。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税、清卡、密码重置、注销、新增稀土企业标识;

(四)申报征收类。增值税、消费税申报(逾期、更正申报、补充申报)、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成品油库存管理、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存量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等业务事项。

同时起,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系统将暂停服务。

二、停机期间可办理业务安排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和作废。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

(三)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涉税事项。

三、恢复办理业务安排

自2019年11月1日0时起,所有停办业务恢复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本通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或延后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房产交易等涉税事项,尽量减少因系统切换对办理涉税(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足额发票,以保证停机期间有票可开;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联网开启(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止服务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系统升级完成初期,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可能会由于业务办理集中出现拥堵现象,造成涉税(费)事项办理不畅、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不影响业务办理前提下,合理安排涉税(费)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四)停机升级期间,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北京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同时,警惕非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涉税(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停办业务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9月27日

停办业务明细表

(停办时间:2019年10月25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

增值税开票信息变更通知(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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