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30万免征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23 08:32 阅读:

千呼万唤始出来,国家税务总局在2023年1月9日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下面就来集中的带领大家过下整体减免优惠。

Part1:重要的信息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Part2:重要的解读

1、免税只能按照月度、季度两种计算,不能按年计算

案例1:1个季度内,前2个月没开票,第3个月开出30万的发票,这种是可以享受的。

案例2:前面3个季度都没开票,第四季度开120万的发票,这种是不能享受免税的。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免税

增值税是流转税,所以增值税的专票是不免税的,无论你选择的1%或3%都是要正常申报纳税的。对于享受减税优惠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的时候,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填写减税: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3、销售额10万/月或30万/季,是专票+普票的合计数(不包含税额)

在计算销售额的时候,专票和普票的销售额需要合并计算,不能单独分开计算去跟10万/30万元进行比较。

4、按照季度走,前2个月开的都是减免税,到了第3个月,销售额超过30万怎么计算?

第3个月发现超过30万元,全部的销售额都需要全额纳税,申报的时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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