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 2024.11.20 18:29 阅读:

要说明一下,“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两者是一样的。

首先,我们看看性质上的区别:

1、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个体户、有限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时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我们再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两者的区别:

1、增值税方面,两者都是同样的。

2、合伙企业本身不纳税,仅对经营所得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

合伙企业适用政策依据

征收依据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是针对企业的经营者征税,合伙企业是人多势众的,根据企业的每一个成员来分别计税。

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政策依据

征收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1、财税〔2019〕13号 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另外不管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一些临时的税收政策和特殊行业的税收政策。所以具体要交多少税,开办哪个类型公司,还得根据企业总收入,股东情况来精确计算。

最后来说说哪些情况适合有限责任公司,哪些情况适合合伙企业:

1、适用于合伙企业的有知识型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创业期或者战略转型期的企业,合伙企业更容易建立一种适宜的激励体制;用于控股稳定的企业,例如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分股不分权;轻资产企业,此类企业多为管理型企业,合伙企业的责任性质更利于建立良好的管理平台。

2、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独立法人组织形式,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发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0人,出资不能自由转让,股东相对稳定。不得公开发行股票。所以具有封闭性。其设立程序和组织结构都比较简单,规模可大可小,又区别于合伙企业的典型个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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