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近日,国税总局根据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口径作了进一步明确:一、2017年初至2019年末,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税〔2017
2024.11.07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认定推荐工作启动啦
有关申报事项
一起来看通知详情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北京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工作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附件3)和《通知》要求组织开展。
二、申报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机构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进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请各申报机构于2022年12月2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bbia2000@126.com。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按程序开展申报机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该专项代理申请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五、咨询电话:
010-86409147(政策咨询)
010-88656315(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1〕194号)
2.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3.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加及其他详情请查阅网址: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2/11/26/art_736_637412.html
近日,国税总局根据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口径作了进一步明确:一、2017年初至2019年末,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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