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稽查要点

更新时间: 2024.09.15 19:22 阅读:

导语:目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是打击偷、逃、骗税的重要手段。而查账、审核工作是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为税务案件定性的关键环节,那么在稽查工作组查账时会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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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是打击偷、逃、骗税的重要手段。而查账、审核工作是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为税务案件定性的关键环节,在稽查工作组查账时,就增值税而言,会从销项税和进项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审查增值税销项税时,税务稽查人员会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

(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纳税,比如违约金、装卸费等;

(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不在同一县市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是否做销售处理;

(6)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7)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

(8)营改增前,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有兼营行为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

(10)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1)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

(12)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核算是否正确;

(13)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确认时点是否正确;

(14)是否存在不符合差额征税规定,而按照差额征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况;

(15)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

第二,在审查增值税进项税额时,税务稽查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有: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

(6)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是否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额;

(8)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业务是否抵扣了进项税;

(9)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交通运输服务,是否抵扣了进项税;

(10)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是否抵扣了进项税;

(11)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抵扣了进项税;

(12)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抵扣了进项税。

企业可以根据以上内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后,千万不要放任不管,而是要根据以往的处理情况,结合所属行业的政策及当地的政策,积极更正。既不能引起税务部门的重点关注,也要保证修正后账项符合税务机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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