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20 03:50 阅读:

耕地占用税知识点归纳总结

纳税人:建设用地人、申请人、实际使用人

征税范围:包括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这里的耕地: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加征规定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加征不得超过50%占用基本农田的,加征150%

减半征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

减按2元/平方米:铁路、公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航道、港口

【提示】学校内经营性场所、教职工住房和医院内职工住房(征税)临时占用耕地,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全额退还毁损耕地属于非农业建设(征税)毁损属于自然灾害、农业农村的,三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全额退还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免税)

征税管理(关键词:30天)

征收方式:耕地占用税为一次性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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