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更新时间: 2024.11.07 16:22 阅读:

我们知道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在核算上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特殊业务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怎么计算呢?

基本原则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向购买方收取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含消费税等价内税,价外费用是指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但是不包括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保险费等代收转付的价款。

判断要点:收到的费用是直接装兜里形成收入了,那就要自己开发票。还是只过了手得交出去,那么由真正收钱的人开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定要记得价税分离,以不含税收入作为销售额×税率。(原理就是:增值税是价外税)

特殊销售方式

有时候没有收到钱,没有销售额,但是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仍然是要计算销项税额的。有时候收了钱但是不是全部的,或者还要退,那么在计算销项税额上就有特殊的规定。

1,以物易物:以该货物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市场售价计算销项税额,换进来的物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也就是说还是一买一卖,不能逃避纳税义务。

2,以旧换新:一般货物按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能扣减旧货抵的价格,也就是说按货物本身价格而不是收取的差额。但是金银首饰比较特殊,可以按照收取的差额作为销售额,因为金银首饰是可以再卖的,流通性保值性都非常强。

3,销售折扣和折扣销售:在专业表述上,销售折扣全额计税,折扣销售差额计税,区别就在于是先打折再销售还是先销售收款的时候再打折?先打折再销售是折扣销售,要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才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先销售回款再打折是销售折扣,也叫现金折扣,是找售后给予的还款优惠,因此全额计算销项税额,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列支。

4,包装物押金:酒类产品(除了啤酒、黄酒)在收取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直接并入销售额,啤酒、黄酒的以及其他货物的包装物押金以1年为限期,单独核算不超期作为“其他应付款”,超期并入销售额计征销项税额。

再用大白话总结一下吧:

一般情况下,还是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销售额,如果在计算收取款项前达成的优惠,认可扣减,按照实收金额;而在收取款项已确定后又给予的优惠,不认可扣减。

但是涉及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的,为防止税源流失,就不按收取的价款而是按照货物本身的价款,以全额计算销售额。只有特殊的金银首饰按收取的差额计征。

带包装物的,一块儿计税,包装物押金需要返还的,具体分析产品类型,啤黄酒一般货物以1年为期限,其他酒类直接计征。

如果产生销售后又退回的,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额。

基本说到位了!如果有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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