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合并申报

更新时间: 2024.09.18 23:40 阅读:

  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材料报送,节省报送时间,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正式上线,大大增加了纳税便利度。

  税费综合申报实现一次填表,合并申报

  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上线税费综合申报功能,该功能上线后,实现了“十税五费、一次填表、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十税五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据介绍,“十税”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附加)、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附加)、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尾盘)、印花税和契税。

  “五费”包括教育费(增值税附加)、地方教育费(增值税附加)、教育费(消费税附加)、地方教育费(消费税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需申报以上税费种中一个或多个税种且纳税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即可选择“税费综合申报”。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综合申报】,依次填写当期需要申报的一个或多个申报表,完成所有申报表填写后返回主页面,勾选需要报送的申报表信息,点击合并申报按钮,完成合并申报操作。申报完成后,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然后一并缴纳税款。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税费综合申报上线,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申报负担。

  “引导式”申报巧解小规模纳税人难题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一直以来都是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涉税业务之一,尤其是随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出台,申报表填报变得更加复杂。那么,如何准确又迅速地填写小规模申报表呢?

  日前,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推出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不仅可以提升纳税人填报的准确率,还能为纳税人节省报税时间。

  所谓“引导式”申报,就是通过征管大数据分析和简洁引导界面,协助纳税人轻松完成申报的工具。

  那么,“引导式”申报该如何操作?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小规模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

  按照页面指引,先选择【销售收入情况】,接着填写【本期发票开具信息情况】,点击【自动生成申报表】,电子税务局将根据前面填写的数据,自动生成《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纳税人检查申报表数据无误后,直接申报缴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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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个体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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