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代收代缴义务人

更新时间: 2024.09.17 21:02 阅读:

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向纳税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单位不同于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可以从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代收代缴单位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只能在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中收取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对不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除追交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外,还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2021年7月1日的欧洲增值税(VAT)改革将纳税义务彻底从卖家转嫁到电商平台,平台承担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买家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需要被平台代扣代缴:1)从欧盟境外进口到欧盟境内销售的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货物;2)从欧盟境内库存配送至欧盟个人卖家,并且公司注册地址在欧盟境外,无论该商品的价值是多少,都将由电商平台代扣代缴。亚马逊等电商平台针对海外电商开始实行代扣代缴规则,即以前在申报后交付税局的VAT将直接在销售时由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直接扣除。平台代收代缴VAT,意味着所有卖家都必须按照销售量缴税,同时,平台可能需要卖家提供更多当前未提供的信息,以确保自身税务申报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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